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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热闻
来源:羊城派      时间:2023-07-04 00:37:14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钱瑜

为建立健全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保障食品和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近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2023年修正)(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于今年7月12日反馈意见和建议。


(资料图)

保障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据悉,由于近年来机构改革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实际情况改变,珠海市2015年印发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5〕215号)亟需更新。因此,珠海市农业农村局调整制定了《珠海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2023年修正)(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开展以定点收集、集中处理为主,大型养殖场、畜禽批发市场和屠宰场自行处理为辅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实现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等病死畜禽及其产品100%无害化处理的有效覆盖,从而基本控制动物疫情传播扩散,保障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夯实珠海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已建成或新建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无害化处理点和病死动物收集点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运行,形成“场户送交、镇设站点、定点收集、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的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

据介绍,《方案》中的病死动物是指养殖、屠宰及流通环节的病死畜禽及其病害产品,还包括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处置的动物及其产品、动物诊疗过程中死亡的犬猫等宠物。

运行经费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方案》,养殖场出现病死生猪的,使用财政无害化补贴资金80元/头,其中补贴养殖场每头运费20元,补贴无害化处理厂每头处理费60元。费用的分担方面,中央财政承担补助经费40元/头、市级财政承担补助经费20元/头、区级财政承担补助经费20元/头。

其次,对抛弃在路边、河道等处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奖励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病死生猪发现地点所辖镇、村负责对病死生猪收集并运送到收集点,对参与该工作的人员,由财政补贴每头35元的运费,补贴无害化处理厂每头处理费45元。对重量达不到50公斤的中小猪按90公斤一头的标准折算为相应头数。补助经费由所属区财政承担。

其三,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为每头 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每头 80 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的分担比例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18]4号)执行,即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30%、区级财政承担20%。

其四,养殖、屠宰及流通环节的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生猪除外), 还包括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罚没的动物及其产品,直接移交处理厂, 由所属区财政补贴无害化处理厂每吨处理费900元。补助经费由所属区财政承担。

据了解,珠海市政府建立珠海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成员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人保财险珠海市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司其职。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责编 | 黄铁安校对 | 彭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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